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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地区发展的政策取向
2006-01-10
 

■  文/陈栋生

 

  我国区域经济可分为四大板块:西部地区、东北地区、中部地区、东部沿海地区。东部地区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处于领先地位,但也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十一五”期间,东部地区如何进一步发展,需要进行认真的探讨。

  东部地区发展的政策取向

  根据2002年统计数据,如按地区生产总值考察,我国东部10省(市),即京、津、冀、鲁、苏、浙、沪、粤、闽、琼,在全国总量中所占的份额过半,按近年(1998年—2002年)的份额变动分析,所占份额正以年均0.5个百分点的幅度,继续提高;按工业总产值分析,东部10省(市)在全国所占份额达2/3,且以年均0.86个百分点的幅度持续提升。
  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在取得重大成就的同时,亦存在一些病灶,主要是在经济总量快速扩张的同时,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相对不足,资源和环境难负其重,双重约束已显端倪。针对这样的现状和问题,应对东部沿海地区采取鼓励发展的区域政策。
  今后东部地区要继续发挥统领国家经济发展龙头的引擎作用,优先发展高技术产业、出口导向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挥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主力军的作用。东部地区在继续发挥有利区位和改革开放先行优势的同时,重在推进制度、技术双创新,特别是原始性科技创新;将自主研发和有选择的海外并购相结合,提高研发起点。在转换经济增长方式、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大力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新材料、海洋工程、环保工程和先进装备等高新技术产业,形成以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地区产业结构。这样既可缓解克服区内资源、环境的双重压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又为全国创造经验,作出示范。
  重视区域(城市)整合,通过省(市、自治区)政府间的自愿联合,联手打破封锁,促进商品与要素按经济规律流动、组合,加快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京津冀、山东半岛和海峡西岸(闽东南)城市群和大都市圈的构建与发展,按照CEPA的安排,推进粤港澳区域经济的整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推进天津滨海新区等条件较好地区的开发开放”,标志着天津滨海新区正式进入“国家战略”,京津冀环渤海圈迎来了发展契机。北京作为环渤海区域的首位城市,怎样在滨海新区进入国家战略后,继续保持快速发展势头,应对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机遇与挑战,积极推动京津区域合作乃至环渤海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真正形成资源优化配置、良性循环发展的城市群和大都市圈,是“十一五“时期北京发展应深入研究并实践探索的重要课题。
  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跨国公司的总部、地区总部、研发中心与营销中心将不断向上述大都市圈的中心汇集,加快沿海城市国际化的步伐,成为各种资源、要素在国内外两个市场对接交融的枢纽。都市圈域的空间布局将突破既有的行政区划,朝蛛网结构演进,在都市圈的外环和边缘,将涌现一批新的中小城市,它们有的是产业特色鲜明的制造业集群;有的是某类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有的是物流中心;环境优美的则可能成为主要供都市圈域内度假的休憩游乐中心等等。这些中小城市的崛起,既可支持特大城市中心城区“退二进三”的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又可成为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载体。
  近年长三角、珠三角等东部地区,先后出现“电荒”、“土地荒”、“水荒”、“民工荒”……和一系列要素价格上扬,作为多年只重数量扩张,粗放经营的苦果,应转化为推动东部地区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结构优化升级的动力。与东部结构优化相伴,某些传统产业将顺势向中西部和东部内的欠发达地区(如粤北、闽西、苏北)转移,这不仅有利于中西部开发和地区协调发展,而且会成为东部地区在要素成本上升后,抑制投资回报率趋降的必由之路。
  (作者:中国区域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社科院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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