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零就业家庭”社会保险费由政府买单
2008-06-20

  近日,马连洼街道竹园社区的朱女士成为马连洼地区享受全额“零就业家庭社会保险补贴”的第一人。

  2007年,海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确保海淀全区“零就业家庭”长期动态为“零”的目标,规定: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根据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限,给予灵活就业个人缴费补助,补助标准为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补助资金由区再就业资金列支。该规定实施以来,马连洼街道依据消除辖区“零就业家庭”工作方案,在辖区15个社区设立了“零就业家庭就业服务站”,积极从加强政策宣传入手,采取入户走访和重点援助相结合的办法,对辖区内出现的“零就业家庭”及时进行登记,定期报告和建立就业服务台账制度。同时通过职业培训和“一对一”职业指导等有效途径,大力促进“零就业家庭”的“消零”工作。

  竹园社区的朱女士属于单亲家庭。2008年3月份档案由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转回街道。办理失业登记后,社区的劳动协管员在第一时间内进行了入户走访,并把其家庭情况在社区进行了公示,街道根据有关规定和相关程序,把她被确定为“零就业家庭”。与此同时,街道社保所及时为其量身定做了就业援助计划,签订了就业服务协议。同时针对她年龄偏大、技能单一的实际情况,向她讲解了实现社区就业享受保险补贴的有关政策。4月份,街道就帮助她实现了社区灵活就业,从5月起,她的全部保险费用将由政府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