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园区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参与国际合作,提高园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根据《海淀园国际化经营促进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8年度《海淀园国际化经营促进资金》开始受理企业项目申报,申报时间自6月19日-7月18日。
《海淀园国际化经营促进资金》分为出口项目研发资金和国际市场营销体系建设资金,这两项资金,每个企业只能申请其中的一项。该项目资金的申请要求企业必须为海淀园区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且在2007年出口创汇大于50万美元,并在近2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等。
其中,出口项目研发资金要求企业掌握核心技术,所申报的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创新性,具有较大的市场需求,具备较强的国际竞争力。申请的项目属于海淀园区重点发展产业,开始时间不足一年,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且有足额的配套资金等。
关于2008年度《海淀园国际化经营促进资金》申报的详细内容,读者可以登陆海淀园管委会的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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