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7月1日起提高区管征地超转人员生活补助费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487元提高到620元,并从2007年1月起补发。目前全昌平区共有区管征地超转人员620人,此次调整需补发资金49.5万元,由财政专户予以解决。
来源:昌平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