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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16月,丰台区农药监督管理站根据北京市农业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对我区的2家农药生产企业、32家农药经营单位和10家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果树集中产区的农药使用单位进行了拉网式专项检查,组织执法检查5次,出动执法人员11人次,发放农业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第632号公告及各种宣传材料70余套份。
此次专项执法活动重点检查了农药生产企业的车间、成品库房里的农药标签和经营门店及库房的所有农药标签以及农药使用单位的农药库房、用药记录等,通过检查均未发现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或含有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复配产品。
此次专项检查的结果是丰台区农药监督管理站自2006年5月至2007年5月期间数次在全区的生产企业、农药经营单位和农业生产基地分发、张贴《全面禁止使用五种高毒农药》宣传挂图和各种宣传材料以及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工作的效果体现。
丰台区农药监督管理站
2007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