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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有关文件,经我委研究,同意北京市丰台区市政管理委员会实施丰台区左外关厢二环路以北地区“城中村”环境整治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丰台区左外关厢二环路以北地区“城中村”环境整治项目。
二、项目地点:位于丰台区左外关厢二环路以北地区。其四至范围为东至广渠门南滨河路以西,西至左安门立交桥以东,南至二环路北辅路以北,北至南护城河南岸以南。占地面积24638平方米,具体用地范围由市规划委确认。
三、该项目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市丰台区市政管理委员会自筹解决,总投资金额以市财政局核定数额为准。
来源:北京市发改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