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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广告科加大对房地产广告的检查。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多家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施工围档及楼顶的户外广告牌中出现了“新北京、新奥运、新丰台”、“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2008年奥运会福娃图案和奥运会徽、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电话等内容。上述广告在未经2008年北京奥组委的许可下,发布含有上述内容的施工围档或楼顶广告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嫌侵犯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和北京奥组委的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2008年奥运会临近,房地产商为了追逐经济利益,吸引消费者购买,在广告宣传中使用奥运标志的行为给丰台区广告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也同时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广告科将继续严查此类广告,杜绝违法侵权广告的出现。
来源:丰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