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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建筑工地爱国卫生工作管理,云岗街道制定下发了《云岗街道建筑工地爱国卫生工作管理规定》,从三个方面规范了地区建筑工地爱国卫生工作标准。主要包括:一是内外环境卫生管理。要求现场平整,无积水、无卫生死角,材料堆放整齐,工地食堂、民工宿舍、临时用房、食堂仓库、材料库、杂物房等整洁卫生,垃圾入桶、有上下水,做到日产日清;二是制度管理。要求组织健全,各项制度健全,指定专人抓,有检查、有落实、文字材料、各种记录健全;三是除“四害”工作管理。要求各建筑工地必须按市爱卫会要求统一落实除“四害”工作,“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工地现场不得有积水、工地食堂必须安装防鼠防蝇设施、工地食堂、民工宿舍、临时办公室、施工现场不得有鼠洞、鼠粪、鼠咬痕、死鼠等鼠迹和蟑螂卵鞘等蟑迹。11月20至21日,街道爱卫会组织地区劳动、城管、综合治理、卫生等部门对辖区内的11个建筑工地的卫生管理、除四害工作、食品卫生等项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表明地区建筑工作总体情况较好,大多数工地的爱国卫生管理较规范,证照齐全。但个别工地发现了管理网络不健全,生活区、施工区场地不平整,施工区建筑材料堆放凌乱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整改落实,街道爱卫会将进行跟踪复查。这次检查促进了工地的卫生管理,为2008年的创卫工作奠定了基础。
来源:丰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