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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北京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通州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2007年9月12日上午,通州区人民政府组织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属机构、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新闻媒体共400余人,召开了“通州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并印发了《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行动方案)》(通政办发[2007]67号)。区长邓乃平,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永明,副区长刘淑华、张华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区长邓乃平对通州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是各单位要提高政治敏感性,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为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要统筹安排,充分发挥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统一指挥作用,使专项整治工作忙中有序、有条不紊。
三是为全面树立“新北京、新通州”良好形象,改善食品消费环境,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注重实效,不走过场。
四是在提倡先进工作方法、借鉴典型工作经验的同时,要注重调查、加强研究,不断完善和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五是要发挥区监察局、区政府督查室作用,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同时,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社会监督。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永明在会上指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已于9月8日专门组织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就通州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研讨。各单位一定要认清形势,加强领导,将此项工作作为促进通州区社会和谐和稳定发展的主要工作来抓。
一是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各单位要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地区,针对当前存在的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通过采取集中整治的方式,切实加大以食品为重点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有效解决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窝点,树立“新北京、新通州”的良好形象,维护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消费信心。
二是分清责任、协同配合。首先是坚持“谁许可、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牵头单位负要认真履行职责,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协作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开展工作。其次是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克服与己无关思想,明确管理职能,切实发挥属地管理主体作用。然后是部门联动,密切配合原则:专项整治工作分工不分家,各单位要在牵头单位和协作单位密切配合的基础上,注重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
三是加强舆论宣传和信息沟通、报送。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 及时揭露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形成声势浩大的舆论宣传攻势;宣传产品质量知识,提高群众识别假冒伪劣产品的能力;宣传守法经营的优秀企业、质量过硬的优质产品和优良品牌,引导消费;宣传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提高全民质量法制观念和道德观念,形成“假冒伪劣人人喊打”的良好氛围。各单位要确定主管领导、联系人、信息报送人各一名,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四是要依法行政。各单位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依照执法程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会上,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赵久治局长传达了《行动方案》内容,并对通州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
来源:首都之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