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应当建立补充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列入成本。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养老保险7%;基本医疗保险2%;大额医疗每月3元;失业保险0.5%。个人缴纳费为比例数的,其基数为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劳动者个人缴纳的费用由企业代扣代缴。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bjl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