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的劳动者,企业应办理招工手续;招聘北京市农村户口的劳动者,持有关证明及相关材料到其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招工备案手续。 招聘外地人员。企业向所在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提出,经批准后,为外地人员办理北京市外来人员就业证的,可以使用外地人员。 招聘台、港、澳人员以及外国人,企业向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就业许可,批准后可以使用。上述人员入境后的15日内,企业为其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或外国人在华就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