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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世贸基金北京代表处拟投资中国大陆实业项目  2006-07-13
单位名称   美国世贸基金
所在区域   北京
投资额度  
资金性质  
行业范围  投资参股 合资合作 收购兼并 国际贸易 国际易货
地  区  对华投资
合作意向  

自1986年7月11日中国政府提出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的申请,历经13年的漫长谈判终至1999年11月15日中美达成WTO协议,并于2001年9月12日世贸组织正式通过中国加入WTO。中国20世纪末的国内改革已带着开放迈入世贸组织,21世纪初的对外开放将拽着改革跃进国际社会,使改革开放之舟真正开始驶进资本主义世界之海。

在美国加州注册的世贸基金,作为从事世界贸易的基金管理公司也是实力雄厚的融资投资机构,专为兴办、维持、发展国际贸易储备有千亿美元的开放资金。本基金愿同加入WTO的中国平等的竞争、合作和使用地球资源,不仅关注中国的民族工业和传统农业的现代化改造,尤为关注现代层面的商贸、金融、保险、电信和服务业的国际化走向。故于2005年4月在中国首都北京登记代表处,遵循1999年中美两国政府谈判达成的WTO协议,开拓中国大陆的国际贸易与投资融资市场。北京代表处将以二百亿美元的专门拨款,用于正在加速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中国大陆,单独核算地拓展国际易货业务。并以国际贸易的打包贷款、海外合资的买壳上市、重组资产的股权收购及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同有国际市场的外向型高科技项目建设单位合作,为外贸建设生产项目提供投资银行性融资服务。

中国大陆在加入世贸组织的2001年全球经济自由度的世界排名中屈居121位,人均不到900美元的国民收入相当于最贫穷不自由国家和地区的1/4而不及中等自由发展国家和地区的1/13,仅为蝉联新世纪最自由富裕国家和地区榜首的中国香港人均收入的1/26。本基金愿与银行金融体制及外贸外资政策自由度和私有产权保护法制化较高的地区合资合作,扶持通过破产把长期亏损的国企员工和原材料转移到成本较低的私企竞争的改革举措,为中国大陆快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挥本基金的资本优势。

 

一、合资:

1、股权比例较小(不低于30%)的参股方式;

2、股权比例较大(不超过70%)的控股方式;

注:项目方可将自身拥有的固定资产(房屋、土地、设备)、无形资产(专利、资源、项目)或资金作为相关入股内容占有相应股份。

 

二、合作:

1、短期合作

1-2年:年红利为6.8%、到期归还本金;

3-4年:年红利为5.8%、到期归还本金;

5-6年:年红利为4.8%、到期归还本金;

2、中长期合作

10年:年红利为16.8%、到期不归还本金;(1年建设期)

13年:年红利为14.8%、到期不归还本金;(2年建设期)

15年:年红利为12.8%、到期不归还本金;(2年建设期)

注:1、16年(含16年)以上合作项目年红利另定;

2、项目方可将自身拥有的固定资产(房屋、土地、设备)、无形资产(专利、资源、项目)作为相关担保内容。

 

三、BOT:

建设、经营、收益、移交,一般用于收费公路、铁路、桥梁、城市地铁等基础设施项目。

 

四、国际易货:

配合IRTA(国际互换贸易协会)及NATE(全美易货交易协会)规范世界范围内易货行业及易货公司的良性金融活动和交易行为,并增强易货产业的金融地位和提高交易成员的信誉水平。

 

五、国际贸易的打包贷款:

开展国际贸易前的短期融资,使出口商在自由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办理采购、备料、加工,顺利开展贸易。

 

六、海外合资的买壳上市:

国内中小型很难达到主板上市要求的企业通过并购交易把其业务或资产并入到美国一家已经上市的企业中,同时成为那家上市企业的股东(大股东或控股股东)进而主导上市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

 

七、重组资产的股权收购:

收购企业,采取中外合资形式达到资产重组;以MBO方式进行股权收购。

 

八、补偿贸易:

针对中方企业直接提供或者信贷基础上提供机器设备,中方企业以该设备技术生产的产品,分期偿还进口设备、技术的价款和利息。

补偿贸易形式:

1、产品返销-统称回购:在补偿贸易中,用进口的设备或其他物资生产的产品,通称直接产品,用直接产品支付。

2、商品换购-统称互购:首次进口的一方用于支付进口贷款的商品,不是由进口物质直接生产出来的产品,而是双方商定的其他商品,即间接产品。

   3、多边补偿-转身补偿:由第三国替代首次进口的一方承担或提供补偿产品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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