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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2007年12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8年信息安全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改办高技[2007]3175号)的有关要求,我委现组织申报2008年国家信息安全专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划,符合国家专项通知中重点领域的要求和支持重点,有较 高的技术含量和较好的发展前景,具备一定的产业化和专业化服务基础,能够产生较好的预期效益。申请单位注册资 金不低于1000万元。
二、请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按照《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市实施细则》的有 关要求,在严格筛选的基础上,认真组织项目单位申报(各区县项目申报数量不超过5个),在2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 送至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汇总评审:
1.区县发改委(或经济经济开发区管委)上报我委文件(文件中请注明:如获得市级推荐,申请该项目核准) 2.项目申报基本情况简表 3.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8年信息安全专项有关事项的 通知》(发改办高技[2007]3175号)要求编写及准备相关附件。)
以上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六份,项目简表、资金申请报告需另附电子版软盘或光盘两份(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其 中一份电子版须为UOF格式)。
三、我委将委托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优秀项目。
四、各区县发改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可与我委高技术处项目主管人员进行沟通,恕不接待项目申报企业的单 独汇报。
五、项目申报材料将不退回给项目单位。
联系人:
北京市发改委高技术处 林晓锋 66415588-021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丁2号天银大厦C东座311室
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 于江 66415588-1139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天银大厦A西座7层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日
附件:
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8年信息安全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
2.2008年国家发改委信息安全专项申报简表
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市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