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信息化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8]61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我委现组织开展信息化试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要求,各单位围绕重点领域总结信息化经验,报送典型材料。 二、上报的典型材料应经过区县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推荐,并符合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划,符合《通知》中的要求和重点领域。 三、请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于7月15日前将信息化典型材料送至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汇总。材料要求如下: 1.区县发展改革委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请示文件; 2.信息化典型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 四、我委将择优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 五、申报材料将不退回给申请单位。 六、联系方式 (一)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于江,电话66415588-1139,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天银大厦A西座7层。 (二)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林晓锋,电话66415588-0214。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丁2号天银大厦C东座311室。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日
附件:
1、信息化试点工作重点.pdf 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信息化试点工作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