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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院长 沈丹阳
我国正在为世界创投业的发展创造旺盛的市场需求,为世界各国的创业投资者提供着越来越多的市场空间和良好的投资背景。中国高科技产业的日益壮大和世界创投业的蓬勃发展必将形成互利的良好局面。未来十年将是中国风险投资业蓬勃发展的重要时期。同时,中国创投业发展需要进一步扩大开放,以吸引来自全世界的更多关注,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有待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促进。
创业投资的作用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创新精神使风险投资成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突破口之一;其次,中介作用使风险投资能够有效地把高科技产业和金融业联系起来,产生互动效应;第三,融资功能可以改变我国当前80%以上的科技成果处于闲置的状态,有效促进技术转化和技术扩散,进而促进我国产业结构的合理化,提高经济增长的集约化程度。因此国家今后对风险投资将给予进一步的重视和支持。
目前,我国创业投资机制建设相对滞后,影响创投业发展的因素很多,如适宜创投业发展的法律环境和政策环境、产权明晰的企业制度、自由竞争分散决策的创业体制、透明可信的信用制度、形式多样的专家管理的创业投资机构、高效率高层次的资本市场、强有力的产权保护制度以及自律和监管相结合的风险防范机制都亟待建立或加强。此外,缺乏有效的退出机制和健全的税收制度,也成为创投行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障碍。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其融资环境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如管理薄弱、缺乏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信用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等。国家发改委联合多个部委拟定了《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要求创业投资企业要将主要资金投资于未上市的企业,尤其是中小型创业企业。国家制定该办法的出发点就是为创业投资企业和中小型创业企业提供特别的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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